9月15日,由兴义市上乘发电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、执行董事、总经理吕纪祥同志主持召开我公司承建的贵州清水河经济开发区(小寨)工业固废公共渣场工程竣工验收会议。参加会议的有:贵州金州电力集团安全环保部、兴义市上乘发电有限公司、贵州广天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、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、江苏大汉建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、江苏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、贵州万通环保公司有限公司。会前,现场实体验收组和资料检查验收组分别对工程验收情况、实体质量情况和工程验收资料准备情况进行了检查。
贵州清水河经济开发区(小寨)工业固废公共渣场项目
贵州清水河经济开发区(小寨)工业固废公共渣场项目位于兴义市清水河镇小寨村北侧,距兴义市区约 28km,距清水河镇 6.5km,南昆铁路由东至西从工区南面经过,从兴义市经兴清快线可到达渣场附近,公路里程约 28km,交通便利,渣体采用干式堆存,公共渣场库底最低高程为1186.5m,堆积终高程为1225.0m,渣场总库容653.3万m³,有效库容620.9万m³,主要作为清水河工业园区生产企业产生的灰渣、水淬渣和脱硫石膏等工业固废的临时堆放,采用干法堆存方式利用自卸车运输废渣至渣场。脱硫石膏、灰和水淬渣分区堆存,渣体总产量4118万m³/a,其中水淬渣产量为144.9万m³/a,灰渣产量为199.5万m³/a,脱硫石膏产量为67.4万m³/a。
本项目属于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1 年本)》(2013 年修正)中第三十八条“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”第 15 条“三废”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,属于鼓励类项目,符合国家产业政策。
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《贵州清水河经济开发区(小寨)工业固废公共渣场初步设计文件》《贵州清水河经济开发区(小寨)工业固废公共渣场施工图设计文件》及《贵州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、处置场工程防渗系统施工、环境监理及验收规范》(DB52/T 912-2014)等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施工,同步开展了焊缝检测和 HDPE 膜完整性检测。
验收小组一致认为本项目的施工质量符合《贵州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、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》及环境保护部公告(公告 2013 第【36号文】)《关于<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、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>等三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》的要求,达到了固废隔离处理的效果,评定为合格工程,顺利通过验收。